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庆发改发〔2025〕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匹配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3主要建设规模:新建DE100燃气中压管线6800米,新建DE100燃气低压管线
21940米,新建DN20燃气低压管线 32910米,新建 DN15 燃气低压管线21940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6800 米、庭院管道 21940米、立管 32910 米、室内镀锌钢管 21940米;新建入户软管、加装安全报警装置共计10970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41,574,810.85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36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 号) 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未显示资质异常,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资质动态核查版块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建设局
地址:绥化市庆安县解放北路88号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123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