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12-018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浑南区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正文第三章服务需求-“采购需求明细表”第57项、第58项均为“主控制引擎模块”,项目特征描述相同,第58项没有单价限价。2.招标文件正文第三章服务需求-“采购需求明细表”第76项“电缆及配线” 没有单价限价。3.招标文件正文第三章服务需求-“采购需求明细表”第505项“代缴电费”,该项未明确代缴电费包含范围,并且没有单价限价。4.招标文件正文第三章服务需求-“设计文件”进行了更正。5.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变更为“2025年12月05日09点30分”。6.原开标的腾讯会议号由“#腾讯会议:378-318-365”变更为“#腾讯会议:113-991-975”。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已在新招标文件中更正, 请依据更正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15时34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发送至代机构邮箱的加密文件自动作废,联系电话024-******-8009。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服务中心2楼)#腾讯会议:378-318-36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建设局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继尧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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