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1500 ******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5 最高限价(元):******.5 采购需求:查看①项目基本情况
******小学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97号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拥有集体配送餐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化团餐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预计用餐人数:教职工72人、学生919人。
②人员管理
******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中标单位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学校监督检查。
******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中标单位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③现场管理
******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餐椅等),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采购单位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采购单位负责水费、电费费用,中标单位负责缴纳燃气费。
·服务期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采购单位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采购单位承担,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折旧外,中标单位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服务期间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维护。
·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④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学校配套设施齐全,可满足现场加工制作,其中教师与学生共用一所食堂并一起用餐。
·教师餐: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学生午餐标准:执行智慧食堂套餐标准。
⑤供餐时间
教师开餐时间:
早餐:07:00-08:00;午餐:12:00-12:50
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12:00-12:50
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初7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退费方式:按学生就餐实际天数收费,无退费操作。
⑥餐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教职工餐费:15元/人/天,按大东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以实际就餐老师人次支付给中标单位。
·学生餐费标准:
营养基础餐:12元/餐;
风味套餐:15元/餐;
营养套餐:16元/餐.
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餐费由学生家长缴纳。
******学校会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⑦服务期限
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
⑧安全管控
·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全部责任。
******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中标单位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都已锁好。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⑨责任状
******学校严格执行事************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因用电、水、燃气操作不当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从业人员意外伤亡事故,中标单位承担过错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小学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9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