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区智能水表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关于连江县城区智能水表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的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问:招标文件的保证金有五种方式但担保保函不能使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代理公司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已勾选“允许使用电子保函选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相关提示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二、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三、本答疑纪要作为连江县城区智能水表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