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业局汝州市2023年度和2024年度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夏店镇呼爻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 825996.26 | 825996.26 | 是 | 825996.26 |
2 | 2 | 陵头镇梅庄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 141957.57 | 141957.57 | 是 | 141957.57 |
3 | 3 | 大峪镇王台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 516131.72 | 516131.72 | 是 | 516131.72 |
4 | 4 | 寄料镇牛沟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 249335.73 | 249335.73 | 是 | 249335.73 |
5.2、项目地点:汝州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工期:20日历天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夏店镇呼爻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第二标段:陵头镇梅庄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第三标段:大峪镇王台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第四标段:寄料镇牛沟村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程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汝州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3.8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谈判申请。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116号
2、响应人在主体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响应人主体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响应人只需要递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活动。
4、响应人应当在谈判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谈判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