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5************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1. 询比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5年辽阳市宏伟区自然资源数字化监管服务项目,询比编号:GPDI-SF-2025-03197
1.2******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10.6万元,含税金额:11.98万元。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份额100%,
□两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为265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 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2.1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为4台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 | 台 | 4 | 26500 | 106000 | 3年保修 |
2.2服务地点:辽宁省辽阳市;
2.3标的物属性:货物类采购;
2.4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到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设备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远程定位功能,并支持位置信息上传;②可见光补光功能:激光补光有效距离≥800m。
注:以上内容均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计取。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若制造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拓展业务设备类)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响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8点3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3 询比文件费用:询比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询比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 参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3 ******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应答保证金,则应在6.1******银行保函纸质原件密封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01座18楼】。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参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响应文件开启在参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无异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 |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01座18楼 |
| 邮编:110000 | 邮编:110000 |
| 联系人:魏士翔 | 联系人:郑红岩、刘家聪、王翰博、王亚南、齐君、田凯、蒋丹、张健、修冉、陈旭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号:************8888 | 账 号:************005 |
| 纪检监察人员:王刚 | |
| 纪检监察人员邮箱:****** | |
11.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