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歌楼LED显示屏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委员会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歌楼LED显示屏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歌楼LED显示屏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FJZRXND)2025-11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6169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169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6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歌楼LED显示屏项目 | 1.00 | 261694.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聘用单位为准。【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证明(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1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或电子邮件购买。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发送至公司邮箱(******)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工本费)。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11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12.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介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信息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委员会
******委员会
联系人:雷书记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联系人:卓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