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滨海大道西段道路工程跨河桥预制箱梁成品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人民政府批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南安市石井镇,路线起点与翔安连接段终点相接,路线由西向东布设,终点接滨海大道东段并与科院南路相交,道路全长约3.258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采用主路双向六车道 辅路双向2车道四辅路断面布置形式,辅路设计速度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55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软基处理、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及通讯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K0 158 跨线桥起终点K0 0.000~K0 318.000,桥长318.00m,双幅桥,单幅宽13.25m,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主跨跨径为35m~40m。人行桥包括南北两座,南侧人行桥桥长为:15.09 13.15 7×13 11.34=130.58m,北侧人行桥桥长为:14.91 13.15 7×13 6.34=125.4m,桥宽3.3m,坡度为1:10。跨河桥包括K1 348和K2 466两座预制小箱梁桥,桥面宽56.5/50m,桥跨2×25m,桥梁全长57m。
2.2 招标内容
因南安市滨海大道西段道路工程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跨河桥预制箱梁成品采购进行招标,以确定采购单位。详细数量、具体规格材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规格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生产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无 。
************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的母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11时00分至2025年11月29日11时00分。
4.2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意:投标******************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中交上航局供应商(分包商)廉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如若供应商在未经审批前提交标书款且最终未审批通过的,标书款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7.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7.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