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南县城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白蚁防治服务(二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5]-06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城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白蚁防治服务(二期)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25年10月0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现更正为:“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0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2、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加分项:“提供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白蚁防治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最多得40分。注: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项目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有多张发票,附其中一张即可)原件扫描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提供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白蚁防治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最多得4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项目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有多张发票,附其中一张即可)原件扫描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3、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谢婕 电话:****** 2、采购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街道富民巷138号 联系人:肖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街道窑塘社区窑塘综合楼一单元 801号 联系人:周浩、方慧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