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永丰河流域永城和隆盛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 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綦江区永丰河流域永城和隆盛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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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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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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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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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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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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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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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65 |
24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段小霞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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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67 |
24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向利群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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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81 |
24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龙虎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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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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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有限公司提交的技术方案不符合评标办法2.2.1技术方案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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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技术部分、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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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人民政府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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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