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505-005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芬区2025年农村候车亭及站牌和公交站亭及站牌新建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31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招标公告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文件第一章,一 投标人须知表 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3、招标文件第一章,一 投标人须知表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20.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0)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15时57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根据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电子开标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邮箱(******)发送加密过的备份文件,邮件内容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信息,备份文件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存,未电邮备份文件者视为未递交备份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登录邮箱检查备份文件递交情况,并将未递交备份文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需开启备份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签字确认后通知供应商通过视频方式确认并告知代理机构备份文件解密密码,如无法联系到投标供应商或备份文件出现问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街里中心路145号(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16-1栋3层1单元5号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冷泽滨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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