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B2025-04-2-361)
公示结束期:2025年6月3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投标报价:******.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投标报价:******.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的委托代理人:刘姝芳;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薇;
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委托代理人:杨钦;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业绩,2023年7月签订,提供了发票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供业绩如下:1.鄂尔多斯市煤炭矿区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2024年6月签订,提供了发票等。
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供业绩如下:1.新疆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矿及选煤厂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合同,2023年5月签订,提供了发票;2.鄯善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服务合同,2022年1月签订,提供了发票等。
******有限公司:提供业绩1项,具体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煤矿及选煤厂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充填开采等专项报告技术服务合同,2025年1月签订。提供咨询服务发票2024年11月20******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矿井,发票开具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经澄清回复“由于选择发票失误,发票误附,重新补充发票”,澄清内容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根据评标办法“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该单位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资源论证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未通过资格审查。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联系人:周俊军/魏国军
电话:04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86-8233/******(因工作原因,电话无法保持长期接听,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到下述邮箱,收悉后回复)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