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滨海路邴家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滨海路邴家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GC20251113
项目名称:兴城市滨海路邴家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729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72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或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5)供应商除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纸质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逾期者将不在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2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银行葫芦岛开发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姗姗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