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第六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T************6
二、项目名称:******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第六包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大仓坊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5栋三层A301-303室
中标金额:伍拾陆万伍仟叁佰捌拾捌元伍角整(小写:565388.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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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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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儿童血培养瓶 (比色法)、特殊免疫质控品等。 品牌:迪尔、昆涞等。 规格型号:儿童血培养瓶(比色法)(40 瓶/盒)、6×3.0ml等。 数量:320瓶、10mL等。 单价:27.5元/瓶、324元/mL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宏景、杨安东、江亚平、余锐之、兰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4154.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 11 楼,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寨县天堂湖路与抱儿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 11 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