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423-00077-001-001
二、合同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代建项目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423-00077
四、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代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农村局
地 址: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联系方式:******842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18号(2206)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代建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代建服务,严格完成代建内容:从项目前期(立项、可研已完成)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移交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项目前期阶段工作(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报建等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工作等);项目施工阶段工作(如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计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计量控制,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组织竣工结算,报业主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或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业主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项目后期工作(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核竣工档案并移交,以及其他工作等)。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工程、材料设备、服务等招标采购,需与采购人沟通,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按政府相关政策办理招标采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争取优良。安全文明管理:确保工程无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造价控制金额:确保造价控制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内进度控制: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相应工作。组织协调:具有与政府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有效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顺利推进项目建设。项目中期的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根据服务需求对项目进行现场目标控制(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安全目标控制)、承包商的管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手续办理、项目内部及周边关系协调等项目后期管理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项目管理根据项目管理竣工交接指导书、及城建档案馆规定进行竣工交接。参加工程结算,为结算提供详细的依据,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整理工程档案材料,向档案馆进行移交。组织定期回访,处理投入使用后出的问题。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30,000.00元
合同金额:1,43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