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35 |
| ******管理局2025年偃师老城区补植补栽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磋商(2025)0128号-1本项目为2025年偃师老城区补植补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华夏路、槐新路、商都路、文化路、新新路、华夏广场等路段及广场的补************街道向阳路区委家属院6栋2011,2************管理局2025年偃师老城区补植补栽工程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若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有苗木补植补栽工作需在2026年03月31日前完成焦枞丛豫************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晁彩霞、卢海青、吕学林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收费金额:14,883.89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管理局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
| 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8座605室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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